
昨日記者獲悉,市政府辦日前發出《關于切實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中地下管線保護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相關單位嚴格落實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責任,規范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保障城市地下管線安全。
近年來,隨著我市城市建設快速發展,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施工造成地下管網損壞等事故時有發生,給群眾生產生活造成諸多不便。
《通知》要求,城市基礎設施項目中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各管線產權單位,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城管部門會同住建部門建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信息溝通機制和會商聯絡工作機制,組織各相關管線產權單位認真履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中對城市地下管線保護的責任,保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有序推進。
要堅決嚴厲打擊違法違規施工行為。各工程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建設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力度,堅決遏制違法違規施工破壞地下管線行為。要對審批手續不完備私自施工、不與管線單位主動溝通配合、拒絕接收地下管線信息及安全宣傳資料、不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強行或野蠻施工,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隱患的,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督促責任單位及時進行整改。對因不及時遷改、搶修造成對居民的影響和對工程進度造成影響的,城市綜合執法部門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并在媒體上進行曝光。對事故調查中認定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由應急管理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查處。
對發生性質惡劣、危害性嚴重、社會影響大的破壞地下管線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以及對發現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仍冒險作業等違法違規行為,按相關規定將責任單位納入信用聯合懲戒“黑名單”。
加大對破壞地下管線施工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于燃氣、自來水、熱力等危險性較大的地下管道因野蠻施工造成破損,引發次生、衍生事故的,有重大人員、財產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單位和個人,要堅決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